6月4日,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进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基本信息》,目标推进L3级别自动驾驶汽车的上路通行和量产落地。
九家车企入选首批榜单,除了商用车领域的上汽红岩(重卡)和宇通客车(客车)外,乘用车领域共7家车企入围,分别为长安、比亚迪、广汽、上汽、北汽蓝谷、一汽和蔚来。
获批的为“联合体”
这一则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L3/L4级自动驾驶上路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同时,这也意味着这些车企中很可能会出现首批在中国落地自动驾驶的企业,而这也将成为中国自动驾驶行业的里程碑。这些车企和使用主体两两结合,组成试点联合体,从长远来看,他们可以研发生产前装量产L3/L4的自动驾驶汽车,并进行上路测试,通过国家的考核后可以生产并销售。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公布的9大联合体并没有完全覆盖此前获得L3测试牌照的车企,比如奔驰、宝马等企业。
工信部进一步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问答》中做出解读。
企业获得L3测试牌照主要应用于产品研发过程,通过开展实际道路测试,验证产品在实际道路交通运行环境下的安全性。充分的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是后续产品量产应用的重要基础,也是此次试点的重要基础。
而对于未申报或者未进入试点的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来说,工信部也公布了以后试点申报的具体步骤。
此次集中申报之后,后续有试点申报需求时的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可按照试点申报流程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愿申报。这也意味着车企申请生产能上路的智能网联汽车具备了相应准入的规则。
此外,通知还强调,这9大联合体虽然是四部门确定的首批进入试点的联合体,但并不代表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取得准入许可或允许上路通行。
并且,工信部也介绍了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和申报方案两者存在的区别。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及实施结果将作为产品准入申请材料。
工信部也明确了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与“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的区别。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由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而车路云一体化”试点以城市为申请主体,旨在开展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等建设。
入选车企纷纷表态
比亚迪宣布,该公司已经获批进入全国首批L3自动驾驶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网上,备注为比亚迪品牌及公关处副总经理的“我想我是海阿杜”表示,智驾第一梯队水平毋庸置疑!
据了解,“天神之眼”是比亚迪自研的高阶智能驾驶系统,于去年7月发布,首搭于腾势N7车型。
官方称,它是全球首款完全由整车厂自设计开发、自生产的车载计算平台。其算法全部自研,并且还是全球首家提出整车级融合感知平台,整车物理直接传感与软件算法间接传感融合叠加。
在智能驾驶方面,比亚迪投入了超过2000多人的研发团队,自建整车智驾实验中心,并且坚持自研持续创新,聚焦于“安全+回归真实场景”。
蔚来也宣布入选国家首批自动驾驶L3/L4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该试点目标是在前期广泛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基础上,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包括3级驾驶自动化(L3)和4级驾驶自动化(L4)。
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蔚来可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从而为高级别自动驾驶市场化打下基础。
此前,蔚来已于2023年12月获得上海市有条件自动驾驶(L3级)高快速路测试牌照,在指定道路开展了有条件的自动驾驶系统实际道路大规模测试,为准入和上路试点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广汽集团也向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表示,该企业近日正式成为全国首批开展L3自动驾驶上路通行试点的车企之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信息,广汽集团成功入选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将参与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
据悉,广汽集团以广汽研究院为研发主体,联合传祺、埃安等整车品牌以及如祺出行,形成了集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运营保障于一体的强大联合体。
该联合体100%满足了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的全部要求,并顺利通过了多轮遴选和答辩,最终获批进入试点。
在试点车型上,广汽集团将推出以TJP交通拥堵领航为代表的L3自动驾驶功能,主要面向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拥堵场景,满足用户对高阶智能驾驶的需求。
开启TJP功能后,车辆可实现车道居中、车速保持、车距保持等,用户双手可离开方向盘,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事务上。
与行业主流的TJP功能相比,广汽L3自动驾驶系统的使用场景更广,适用车速上限达80km/h。
在封闭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自动驾驶时,如超出设计运行范围,系统将提醒用户接管方向盘,并可无缝切换至L2++级别的ICA集成式巡航辅助功能或NDA智驾领航辅助功能。
记者发现,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的使用主体大部分是车企旗下的网约车平台,车联科技、东潮出行、祺宸科技、赛可出行、北京出行、一汽出行六家使用主体全都是网约车平台,这意味着,四部门对L3商用的初步落脚点就是网约车。
而目前,华为和小鹏,包括很多新势力,实际上都没有独立的网约车平台。小鹏即将推出的MONA算网约车,但小鹏与滴滴之间属于合作关系,并不属于从属关系;这一状况在百度、小马智行等身上也有反映,两者属于技术公司,但不生产车,其所使用的车是合作车企的车。
河南为L3准备了什么?
“河南在智能网联客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信息安全、图像智能识别技术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任伟军介绍说,此次L3自动驾驶联合体名单中,宇通赫然在列,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包括北上广深、重庆、郑州以及儋州。
宇通负责人介绍说,在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等方面,该公司已与文远知行等行业知名企业形成了深入合作关系,已量产的L3、L4级无人驾驶公交在郑州、广州、南京等多个城市落地运营。
在郑州,位于龙湖区域的郑东新区自动驾驶1号线是国内首条商业化应用的智能驾驶公交线,服务于该路线的宇通U12纯电动公交车,是L3级别智能驾驶车辆,在司机不做任何操作的情形下,能够自主选择车道、避让障碍物和行人,还能与交通信号灯联动,实现一路畅行。
在近期于湖南长沙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上,九识(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区负责人程楷洋介绍,他们签约的项目是安阳市自动驾驶货运网华北运营基地项目。“项目选择落地河南,因为河南有较强的物流交通枢纽区位优势,也符合我们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程楷洋介绍,项目计划建立无人驾驶货物配送中心,为市民配送快递和物资;成立华北结算中心,建立无人驾驶车辆生产基地,率先在林州打造无人驾驶示范区。项目建成后用三年的时间助力林州成为人工智能及自动驾驶核心区,从而在电子商务、物流运输、工厂货物管理等方面解放生产力,有效降低物流企业30%-60%的物流成本,助力物流行业与企业降本增效。
工信部发布问答
紧接首批试点公布,工信部网站还公开了《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问答》。
以下是《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问答》原文:
1.试点的申报流程和遴选过程是什么?
申报流程。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参考《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制定申报方案,经车辆拟运行城市(含直辖市下辖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车辆拟运行城市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愿申报。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方案审核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遴选过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统称“四部门”)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初审和择优评审。在申报过程中,向汽车生产企业公开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指引文件。在初审工作中,组织技术专家对联合体申报方案进行评价,重点确保进入择优评审的联合体申报方案无短板漏项。在择优评审工作中,向申报试点的联合体反馈初审意见、公布择优答辩提纲,由院士、行业知名专家等组成专家组,重点考察联合体综合能力、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车辆拟运行城市条件、安全管控措施以及试点预期效果等。专家组根据联合体答辩、质询回应情况独立评价。
四部门根据专家总体意见,并综合考虑产品类别、车辆运行城市特点、申报的自动驾驶功能、企业测试示范基础等情况,在履行相应程序后,确定首批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2.四部门确定“进入试点的联合体”,是否代表允许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
试点的组织实施共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当前,只是完成试点申报阶段的遴选,并不代表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取得准入许可或允许上路通行。接下来,四部门将指导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首先是产品准入试点,包括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产品准入许可两个环节。进入试点的汽车生产企业要细化完善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确认后,在省级主管部门、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监督下,开展产品准入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汽车生产企业通过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且产品符合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要求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产品准入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经受理、审查和公示后,作出是否准入的决定。决定准入的,设置准入有效期、实施区域等限制性措施。
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后,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从事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运营资质并满足运营管理要求。使用主体、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应按有关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在此次集中申报之后,后续有试点申报需求时如何进行?
此次集中申报,有关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响应,联合使用主体自愿进行申报,也有部分具备一定技术基础的汽车生产企业未参加此次集中申报。此次未申报或者未进入试点的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可参考《实施指南》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产品功能和性能水平,按照试点申报流程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与产业发展、试点实施和联合体申报情况,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补充报送申报方案。
4.试点工作的预期效果是什么?
一是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系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创新、规模化发展和产业生态建设。二是基于试点实证,加速形成系统完备、务实高效的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安全评估等支撑能力建设,为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加快形成各部门、各地方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更加系统完善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研发生产、上路通行配套政策、基础设施等环境建设,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运行提供支持保障。四是通过试点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品量产应用,带动汽车与新能源、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产业融合,打造新质生产力,助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5.之前企业获得L3测试牌照,和此次试点是什么关系?
之前,依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企业取得相应测试牌照,主要应用于产品研发过程,通过开展实际道路测试,验证产品在实际道路交通运行环境下的安全性。充分的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是后续产品量产应用的重要基础,也是此次试点的重要基础。根据《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和此次《通知》要求,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应符合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等测试验证要求,其中,实际道路测试是产品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测试验证的重要支柱之一。对确定进入试点的联合体,汽车生产企业需要进一步详细制定并完善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并在多方监督下,按要求开展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
6.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和申报方案两者有什么区别?
申报方案是联合体在试点申报阶段,按照《通知》要求,参考《实施指南》编制的材料,重点从研发角度,说明对《实施指南》中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使用主体、车辆运行所在城市等条件的满足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是试点申报和遴选的依据。产品准入试点中,汽车生产企业需要进一步结合《实施指南》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详细制定并完善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确认后,在省级主管部门和城市政府部门的监督下开展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开展跟踪和技术评估,引入安全监测和报告机制。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及实施结果将作为产品准入申请材料。
7.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与“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区别是什么?
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由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通过遴选符合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试点的工作目标,一方面是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另一方面,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同时,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应对自动驾驶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风险,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车路云一体化”试点以城市为申请主体,旨在开展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等建设,形成统一的车路协同技术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规模化示范应用和新型商业模式探索。